1. 專案開發商:
碳專案開發商指的是負責開發與管理碳抵換專案的個人或組織,目標為避免、減少或移除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排放
2. 驗證與查證機構:
驗證與查證機構(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Bodies,簡稱 VVBs)為具備專業技術的獨立第三方稽核單位,負責對碳專案進行標準合規性審查。VVBs 透過驗證與查證程序,確保碳抵換專案的可信度與完整性。
3. 註冊與核發機構:
碳權註冊與核發機構根據自身標準,透過對專案進行監測、報告與查證(MRV)後發行碳權。在複雜的碳市場中,註冊與核發機構對於建立買賣雙方的信任、以及保障專案品質與透明度至關重要。常見例子包括:Verra、Gold Standard(GS)、Climate Action Reserve(CAR)、American Carbon Registry(ACR)、清潔發展機制(CDM)等。
4. 仲介商與交易商:
碳權仲介商與交易商通常活躍於場外交易(OTC)市場,擔任碳權買賣的媒合角色。他們協助彌合供需雙方的資訊落差,並促進碳市場的流動性與價格發現機能。代表性例子如:Welhunt、Southpole 等
5. 市場平台與交易機制設計者:
市場監管者或平台包含:
- 數位碳交易平台:連結買賣雙方的數位市場,如 Climate Impact X(CIX)、台灣碳權交易所(TCX)
- 集中式交易所:具備清算與結算機制的即時交易平台,如 Xpansiv、Carbon Trade Exchange(CTX)
- 衍生性金融商品開發商:設計碳市場衍生商品,協助參與者避險、投機或確保價格,例如 ICE、CME Group
6. 投資者(Investors):
投資者將資本配置於碳資產(如碳權或碳專案),以獲取財務報酬,或達成氣候目標與 ESG 影響力。
7. 政府機關:
部分政府的碳費/碳稅制度允許使用碳權進行抵換,如:南韓、新加坡、台灣、越南。此外,也有政府單位使用碳權來抵銷自身排放。
8. 企業:
企業是自願性碳市場中的主要碳權使用者。許多企業將碳權視為實現氣候目標的其中一項工具。代表企業如:Microsoft、Shell、Delta、台積電(TSMC)等。
9. 評級機構:
評級機構會根據附加性、永久性、洩漏風險、共益性等面向,對碳權進行評等,協助買方/投資人掌握碳權資訊,降低漂綠風險並引導投資決策。常見例子有:Sylvera、BeZero、Calyx Global 等。
10. 供給面標準制定:
供給標準設定全球自願性碳市場中碳權的品質與完整性規範。其中最廣泛採用的標準之一為由 ICVCM 所制定的 Core Carbon Principles(CCPs)。
11. 需求面標準制定:
需求標準針對企業或非國家行為者如何合理、可信地使用碳權提供指引。最具代表性者為 VCMI(自願性碳市場誠信倡議)所發布的 VCMI Claims Code of Practice。


